刊登日期: | 2015/3/4 |
發文日期: | 2015/3/4 |
發文字號: | 府城都一字第1047701089B號 |
主旨: | 預告修正「雲林縣都市更新及城鄉發展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第二條、第四條及第五條」草案 |
依據: |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|
公告事項公告: |
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一、訂定機關:雲林縣政府。 二、訂定依據:雲林縣都市更新及城鄉發展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。 三、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「雲林縣全球資訊網」-「政令宣導」-「法令規章」-「地方法規」-「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(http://law.yunlin.gov.tw/)之「草案預告」網頁。 四、對於本草案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(不得少於7日)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 (一)承辦單位: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(都市計畫科)。 (二)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。 (三)電話:05-5522770。 (四)傳真:05-5361707。 (五)電子郵件:ylhg72204@mail.yunlin.gov.tw。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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